在大家聊得热火朝天的“拍卖,拍卖”,其中的“司法拍卖”却没让多少人感到温暖。其实,司法拍卖作为一种处置被执行人财产的手段,它也有着不少的优缺点。
从买家角度来看,司法拍卖的优点在于价格相对较低,且标的物信息的真实可靠性较高。因为在起拍价填写时需要经过司法机关审核,而在拍卖前往往还会进行勘验、公告等一系列程序,从而保证信息真实可靠。
但是,与此同时,司法拍卖也存在很多致命的缺点。首先,拍卖的标的物和情形多是不自愿拍卖,即欠债人通常并不愿意将自己的财产拍卖变现来还债,而是被司法机关强制拍卖。因此,由于情非得已,因此标的物往往质量、价值和情形都难以敌人意料。除此之外,司法拍卖还存在让最终受让人承担的隐性风险,例如标的物有抵押,欠缴水电气费等等。甚至有一些司法拍卖标的物竞价失败后几乎无人问津,却又成了新的“难民房”和“毒房”。
司法拍卖虽然价格较低,信息真实可靠,但潜在的风险无法避免。因此,在购买标的物前一定要谨慎详细了解相关情况,并在可能的情况下进行预拍勘验和咨询专业人士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