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VAT发票)是财政部授权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分别为纳税人开具的一种专用发票。这种专门用于纳税人开具及仅限于纳税人购进开具的通行证明。企业在销售应税商品、提供应税劳务或者销售不动产时,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那么,企业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呢?下面就来详细介绍一下。
1、非财政性企事业单位
未向社会提供财务会计报告与其他类似的财务信息的非财政性企事业单位,可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此类单位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两个前提条件:一是需要取得税务部门颁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证明》;二是开具专用发票必须经过税务部门审批确认。
2、一般纳税人
企业在销售应税商品、提供应税劳务或者销售不动产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注意的是,一般纳税人如果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领取或重新申请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证明》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了能够及时开具专用发票,企业应当提前向税务部门申请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证明》。
3、进出口企业
进出口企业在进出口贸易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可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发票内容应当明确标明进出口货物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价税合计及征免税情况等信息。
4、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
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可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应当在开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前,先取得税务部门颁发的《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证明》,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负责进项税额的核算与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