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府诗是中国古代一种流行的诗歌表现形式,其成型于汉代,发展于魏晋南北朝和隋唐等时期,由官府聘请各地诗人、乐人所作,取名“府”,而称之为“乐府诗”。这种诗歌以小令、长调、小调为基本组成,其艺术特色为语言质朴简练,富有民间风味,是当时流传最广、最具代表性文艺形式之一。
作为享誉千年的文化瑰宝,乐府诗在文学史上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它不仅是文学史和音乐史上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代表,能为我们现代人所借鉴和领悟。
到底什么样的诗才能称之为乐府诗呢?“乐府”最早是汉代礼部官署的名称,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常常有官署请谕民间,载入谕令的诗歌就称作乐府诗,后来这种诗歌被广泛流传,具有很高的社会地位。
众所周知,乐府诗的广泛流传,是为了表现社会风尚,丰富百姓的文化生活。乐府诗因此也叫“百姓乐”。它的音乐形式区别于民间曲艺,既有品味,又有口福,是多年来广泛流传于民间的一种文化娱乐。因此,从当时的角度来讲,创作和演唱乐府诗不仅是一种音乐艺术,也是一种文化传承。